刑法中如何规定贪污罪量刑标准
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,具体如下:
1. 数额较大 :
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2. 其他较重情节 :
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,具有特定情形(如贪污特定款物、曾受党纪行政处分、曾受刑事追究等)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
3. 数额巨大 :
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4. 其他严重情节 :
具体情形未在参考信息中详述,但通常包括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、贪赃枉法、敲诈勒索等。
5. 数额特别巨大 :
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6.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:
包括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情形,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此外,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情形,将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。
需要注意的是,量刑时除了考虑贪污数额,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,如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、是否为累犯或犯罪集团主犯、是否主动退赃、配合调查等。